2014年3月6日 星期四

一位會員對進師盟的投訴

為了讓會眾明白事件的來龍去脈,我們在得到有關會員同意下特別刊出雙方在專頁就宣傳單張(海報)問題的對話內容。

對於Stephen Chan君的嚴厲批評,我們十分重視,並已公開致歉。但不爭的事實是,我們作出公開呼籲只是建基於有不少會員表示無法在校內取得或收到有關是次選舉之資料(尤其有個別情況是獨缺進師盟宣傳單張),當中並無針對或誣蔑任何職員或選委會之意圖,希望各位讀者明白。

至於有關選舉宣傳期間發生的種種問題,為了能使日後的選舉更加順暢,我們將會於日後與選委會或其他相關人士提出建議。如大家有任何意見,請不吝通知,以便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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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Chan君的第一次來郵

我感到很憤怒,是被欺騙的憤怒!
上星期初,收到教協會寄來的一大綑教協報和監事會選舉宣傳資料,打開後,發現張文光團隊的單張共10張,進師盟團隊只有3張,另一個團隊甚至只有1張!我很奇怪,全校幾十位老師,何以單張這麼少,怎樣派?更奇怪的是,為何厚此薄彼,是不是偏頗張文光?
後來我看看進師盟在Facebook投訴教協會扣起他們的單張,更認定了,教協理事會極其離譜,為選舉得勝而無所不用其極,這使我感到被多年信任的教協會出賣了,心情非常低落。
但怎樣低落,也及不上現在發現全部真相後的憤怒!
今天回到學校,同事告訴我,原來我們收到的單張數量正確無誤,進師盟為各校提供的單張,就只是3大張!我們收到的,竟然就是全部!
原來每個監事可以提供一張單張,原意不是派給個別老師,而是在校內張貼。張文光團隊共有10人,所以10張單張是他們的上限。但進師盟共有19人,本來可以提供19張,可以只提供3張呢?既然只提供3張,為什麼又投訴會員收不到他們的宣傳品呢?這不是無理取鬧嗎!
我希望進師盟回覆我以下的問題,如果得不到合理的回覆,我會向教協會代表大會投訴,也會向傳媒投訴:
1. 上述所指陳的是否事實?進師盟是否只為每所學校提供3張單張,而上限實為19張?為什麼要這樣安排?
2. 你們是否缺乏資源印刷單張?若然,為何你們在教協會會所派完一次又一次?
3. 你們希望學校代表怎樣把這3張單張派發給學校全體幾十位老師?
4. 如果你們不重視這次宣傳機會,為何又在事後大事批評,把教協會無法把你們的宣傳品派到老師手上描述為「滅聲」?!
希望你們能給我一個滿意的的回覆,否則你們的行徑之卑劣,實與「禮義廉」相差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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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師盟的第一次回應


STEPHEN CHAN君,多謝您的寶貴意見,令你有如此的錯覺,我們深感抱歉。以下,是我們就閣下提問之回應。

1.上述所指陳的是否事實?進師盟是否只為每所學校提供3張單張,而上限實為19張?為什麼要這樣安排?

根據選舉規則,候選監事可選擇自行印製選舉單張(海報)(A4大小),並由教協會代為寄出,以一人一個單位為限。進師盟考慮到一般學校有兩個教員室加校務處,共三個地方可供張貼單張(海報),為免加重學校代表工作,故此進師盟其中三位候選人各寄一張單張(海報),故此各單位會收到進師盟單張(海報)共三張。請注意,那是供張貼的,並非一位會員一張。

我們的確收到不少來自不同學校的同工指沒有收到我們的單張,所以我們作出呼籲,希望沒有收到的老師通知我們,讓我們補寄。

2. 你們是否缺乏資源印刷單張?若然,為何你們在教協會會所派完一次又一次?

一直以來,不論理監事會之選舉也甚少直接會員的環節,有見及此,我們仍然選擇在資源匱乏之情況下,嘗試在會所外派發傳單,及安排公開論壇。

至於會所派發單張的問題,基本上是候選監事自行擬訂的宣傳工作,只要不超越選舉委員會指定的經費上限即可,如閣下對我們選擇在教協會所外派發單張的策略有意見,我們日後將會作內部檢討。

3. 你們希望學校代表怎樣把這3張單張派發給學校全體幾十位老師?

如上所述,由教協會代為寄出的單張(海報)並非供會員一人一張,而是供張貼於校內的佈告板上。即使進師盟用盡19張限額,也沒可能會員一人一張。

事實上,一如閣下所言,我們資源不多,也不期望每人手有一份,如可以,能否代貼至貴校辦公室當眼處,或以貴校方便之方式,供大家傳閱? 又如不介意,可否留下貴機構的資料,讓我們跟進補寄事宜?

4. 如果你們不重視這次宣傳機會,為何又在事後大事批評,把教協會無法把你們的宣傳品派到老師手上描述為「滅聲」?!

進師盟一直重視所有選舉宣傳的機會,故除了教協會支援的宣傳項目外,我們的候選人更多次到教協會所派發傳單,接觸會員;亦自行舉辦政綱諮詢會,接受會員質詢;亦開設社交網站、網誌等,希望會員在充分了解我們後,才作投票決定。

我們是在收到有會員投訴收不到我們的宣傳後,才在網上作出呼籲,向有關單位補寄宣傳品。閣下所言「把教協會無法把你們的宣傳品派到老師手上描述為『滅聲』」,也許是混淆了另一議題。如閣下或其餘朋友對上述聲明有誤解,我們只能表示遺憾,並在此再次澄清。

最後,再一次感謝STEPHEN CHAN君的寶貴意見,如可以,希望日後可以有機會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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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Chan君的第二次來郵


你們的答案令人十分失望!
你們已經承認了,你們本來有權向每間學校提供19張單張,但結果你們只提供了3張,重複:只是3張!
然後你們竟然說:「早前部分會員指無法在校內收到我們的宣傳單張。經調查後,發覺問題比想像中嚴重」!
我想問,如果每間學校都只收到3張的話,絕大部分老師都沒有收到你們的單張,是否合理不過?還有什麼好投訴呢!
可是,在你們的Facebook,包括韓連山的Facebook,你們重重覆覆地指責教協「甩漏」,「確保公平」,「要維護會員的知情權」等等,誤導巿民和老師,令人自然地得出教協刻意把你們的單張扣起的印象!
一般老師也會誤會,他們看到你們的公開投訴後,便會誤以為每一位老師都理應收到你們的宣傳單張,而他們又確實沒有收過,於是他們會認定教協作弊。我上星期就是這樣,因此我被你們欺騙的感覺特別強烈!
我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這真的是維護「知情權」嗎?還是卑劣的選舉策略?
然後你們偷換概念,說那3張只是供張貼用的海報。如果那是海報,即根本沒有單張。既然沒有單張,老師還可以收個屁嗎?!
如果你們是真是進步而不是古惑的話,就請你們老老實實,用同樣的力量向公眾和老師坦誠交代全部的事實,承認你們只向每間學校提供3張單張,老師沒收到是正常過正常,如果想讀到你們的宣傳品,請他們與你們直接聯絡好了。
同時,請你們立即向已經受到你們誤導的公眾和老師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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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師盟的第二次回應

再一次代表進師盟感謝閣下之來郵。對於是次事件導致閣下不滿或有其他負面情緒,我們十分抱歉。回溯事件之始末,我們確有可以改善之處,例如我們應考慮效法其他候選人以自行郵寄的方式確保更多的會員可以在工作單位內收到宣傳品,而不應單單依靠教協報的單一渠道。在此我們必須重申,我們並不懷疑選委會及職員的公正性,但對選舉宣傳品的處理方式,包括怎樣確保宣傳品可以有效送達仍有一定疑慮,而就有關上述議題,我們將會考慮在選舉期後跟選委會好好討論。
至於另一令閣下有所不快的問題,乃是「單張」一詞之使用可能引起閣下誤會,對此我們深表抱歉。一般而言,單張可泛指資料小冊子或其他不同大小的宣傳品(http://www.e-print.com.hk/products_brochure_booklet...),惟我們必須坦承在呼籲的過程中忽略了普羅大眾可能將「單張」誤解為「傳單」。對於因此而造成之錯覺,我們再次感到抱歉。
為免進一步加深誤解,並讓更多會員得悉事件之來龍去脈以增加透明度,我們在此有一懇求:未知閣下可否容許我們將閣下之來鴻及我們之回應在我們的渠道一併刊出?
作為候選監事,我們深信只有敢於面對批評,勇於改進,教協和我們整體方有更大的進步空間。還望Stephen Chan君可以考慮我們的不情之請,更盼閣下日後可以繼續嚴加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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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Chan君的第三次來郵


之前是失望,如今是絕望!你們的回覆充滿語言「偽」術,比港府的人肉錄音機聰明,但更充滿欺騙性!

1. 我指你們誤導公眾,是嚴重的道德指控。你們卻回答說「確有可以改善之處」,例如寄發方法可改善之類,一下子變成低層次的技術問題。等如足球犯規打人,你只承認技術不夠好「撞親吓」,那是真誠的嗎?各位「進步老師」,我不敢希望你們「進步」,只希望你們「老實」。

2. 你們不僅不肯面對自己的道德虧欠,而且還不忘順手攻擊競選對手。你們說:「我們應考慮效法其他候選人以自行郵寄的方式確保更多的會員可以在工作單位內收到宣傳品,而不應單單依靠教協報的單一渠道」,雖然沒有說出口,卻暗示對手使用旁門左道。這種語言暗示的宣傳技倆在歷史上屢見不鮮,證明很有效果,否則你們也不會再用。可是,我們選的只是教師工會而已,何須使用這一種政治權術呢?

3. 我指出的指控是:你們提供極少數量的單張,卻大大聲投訴會員收不到你們的單張,是誤導公眾。但你們的回覆竟然是:「對此我們深表抱歉。一般而言,單張可泛指資料小冊子或其他不同大小的宣傳品……對於因此而造成之錯覺,我們再次感到抱歉。」原來這只是「錯覺」,按照某網頁的定義,海報也是一種「單張」啊!我現在更加懷念林瑞麟的人肉錄音機的可愛,至少他皮笑肉不笑的時候不會虛偽地道歉,至少他還不至於指我們看到的鹿其實只是一個特別品種的馬的「錯覺」!

你們要把我的「來鴻」與你們的回應一併列出,請便,最好完整地刊出,把本篇也包括在內。不過,對於你們的最新回覆,我已是絕望了,真正誠懇的態度,是正面面對,有錯便認,而不是不斷詭辯,偷換概念,顧左右而言他。刊出不刊出其實很次要,如果不誠懇認錯,最好請不要再裝出重視別人意見、接受別人意見的樣子。

2014年3月2日 星期日

盧日高:「一位教協會員」的建議:競選期應讓百家爭鳴

進步教師同盟宣佈參選教協監事會後,一直積極尋求面向會員的機會,多位成員在網絡媒體發表評論,確能引起網絡上一些討論氣氛。但是在學校,仍有不少教師是收到《教協報》後才獲得選舉資訊。網絡媒體近年興起,只是要取代傳統媒體,相信仍有一段時日。

《教協報》是教協向會員發放消息的重要媒介,能夠在此平台發表個人對教育議題的一些淺見,讓會員認識候選人,決定投票意向,對選舉相當重要。128日,筆者收到教協發出電郵,邀請就中學穩定相關的議題撰寫文章,準備刊登在《中學行動組特刊》。當晚筆者立即提交〈合約教席的由來〉一文,同時亦告知此文將刊登網絡媒體。[1]其後教協回覆文稿已獲採納,並詢問能否以真名發表,筆者當然答應。

2
15日,一位教協理事致電筆者,告知選舉期間,拙文不便以真名刊登,以免影響選舉公平。筆者可以考慮不刊登、選舉結束後用真名刊登或以化名發表。翻查選舉規則,實無此限制,而候選監事與候選理事待遇有別,著實令人疑惑。筆者就此提出疑問,該理事的解釋是今屆理事選舉沒有競爭,有別於監事選舉;而且監事在選舉期停稿,是理事會的決定,亦是慣常做法。既然是慣例,筆者遂接受安排,並提議用「一位教協會員」為名。[2]當時選舉氣氛越來越熱烈,筆者在電話中表明憂慮,如此安排或會引起誤會。結果不幸言中。

今屆監事會選舉開展以來,多位候選人先後在網絡媒體就教育政策、會務發展和民主公義發表評論,為數可觀。可惜的是,多數會員未能在他們所熟悉的平台閲讀這些文章。《教協報》是教協會員了解會務的重要渠道,甚至是唯一可同時面對所有會員的渠道,在選舉期理應鼓勵候選人撰文申述己見,甚至筆鋒辯論,百花齊放,讓會員有充分的資訊下作出理性選擇。

事實上過去教協亦是如此,2012年監事選舉共有24位候選人競逐19個席位,是有競爭的選舉,而當時不論有專欄或主動投稿的候選監事,都可以用真名在《教協報》出文。[3]然而,今屆理事會卻突然改變原有做法,《教協報》不容許候選監事用真名、退回稿件、押後刊載,將候選監事的聲音「一視同仁處理」。難道這是對每位監事候選人公平?對希望獲得資訊才投票的會員公平?理事會實在有必要交待背後的理據。

有競爭才有進步,今屆限制候選監事的做法實在不宜變成常規。展望將來選舉,希望《教協報》不論候選理事或監事,稿件都來者不拒。畢竟在民主社會,百家爭鳴總比一言堂為好。

盧日高,中學教師,進步教師同盟成員,「一位教協會員」



[1] 〈合約教席的由來〉,《香港獨立媒體》,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20644
[2] 〈合約教席的由來〉,《中學行動組特刊》,http://www.hkptu.org/18039
[3] 例如《教協報》601期分別刊載當時仍為候選監事施安娜(http://www.hkptu.org/ptunews/601/profess_develop.htm ) 和趙志誠(http://www.hkptu.org/ptunews/601/mirco.htm ) 的文章。當時教協焦點也沒有避嫌,在〈教協焦點〉點名介紹施安娜篇文(http://www.hkptu.org/ptunews/601/ptu_focus.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