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日 星期日

盧日高:「一位教協會員」的建議:競選期應讓百家爭鳴

進步教師同盟宣佈參選教協監事會後,一直積極尋求面向會員的機會,多位成員在網絡媒體發表評論,確能引起網絡上一些討論氣氛。但是在學校,仍有不少教師是收到《教協報》後才獲得選舉資訊。網絡媒體近年興起,只是要取代傳統媒體,相信仍有一段時日。

《教協報》是教協向會員發放消息的重要媒介,能夠在此平台發表個人對教育議題的一些淺見,讓會員認識候選人,決定投票意向,對選舉相當重要。128日,筆者收到教協發出電郵,邀請就中學穩定相關的議題撰寫文章,準備刊登在《中學行動組特刊》。當晚筆者立即提交〈合約教席的由來〉一文,同時亦告知此文將刊登網絡媒體。[1]其後教協回覆文稿已獲採納,並詢問能否以真名發表,筆者當然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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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一位教協理事致電筆者,告知選舉期間,拙文不便以真名刊登,以免影響選舉公平。筆者可以考慮不刊登、選舉結束後用真名刊登或以化名發表。翻查選舉規則,實無此限制,而候選監事與候選理事待遇有別,著實令人疑惑。筆者就此提出疑問,該理事的解釋是今屆理事選舉沒有競爭,有別於監事選舉;而且監事在選舉期停稿,是理事會的決定,亦是慣常做法。既然是慣例,筆者遂接受安排,並提議用「一位教協會員」為名。[2]當時選舉氣氛越來越熱烈,筆者在電話中表明憂慮,如此安排或會引起誤會。結果不幸言中。

今屆監事會選舉開展以來,多位候選人先後在網絡媒體就教育政策、會務發展和民主公義發表評論,為數可觀。可惜的是,多數會員未能在他們所熟悉的平台閲讀這些文章。《教協報》是教協會員了解會務的重要渠道,甚至是唯一可同時面對所有會員的渠道,在選舉期理應鼓勵候選人撰文申述己見,甚至筆鋒辯論,百花齊放,讓會員有充分的資訊下作出理性選擇。

事實上過去教協亦是如此,2012年監事選舉共有24位候選人競逐19個席位,是有競爭的選舉,而當時不論有專欄或主動投稿的候選監事,都可以用真名在《教協報》出文。[3]然而,今屆理事會卻突然改變原有做法,《教協報》不容許候選監事用真名、退回稿件、押後刊載,將候選監事的聲音「一視同仁處理」。難道這是對每位監事候選人公平?對希望獲得資訊才投票的會員公平?理事會實在有必要交待背後的理據。

有競爭才有進步,今屆限制候選監事的做法實在不宜變成常規。展望將來選舉,希望《教協報》不論候選理事或監事,稿件都來者不拒。畢竟在民主社會,百家爭鳴總比一言堂為好。

盧日高,中學教師,進步教師同盟成員,「一位教協會員」



[1] 〈合約教席的由來〉,《香港獨立媒體》,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20644
[2] 〈合約教席的由來〉,《中學行動組特刊》,http://www.hkptu.org/18039
[3] 例如《教協報》601期分別刊載當時仍為候選監事施安娜(http://www.hkptu.org/ptunews/601/profess_develop.htm ) 和趙志誠(http://www.hkptu.org/ptunews/601/mirco.htm ) 的文章。當時教協焦點也沒有避嫌,在〈教協焦點〉點名介紹施安娜篇文(http://www.hkptu.org/ptunews/601/ptu_focus.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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